索 引 号 SJ034/2021-00100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发文日期 2021-05-12
文 号 时 效
关于对《江苏省广播电视安全保障测评办法》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3 10:20信息来源:法规处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文件: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广播电视安全保障测评办法》的通知

省政府:

现将本机关发布的《江苏省广播电视安全保障测评办法》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广播电视信号的安全优质播出事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维护,事关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是广播电视的生命线。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不断演进,广播电视进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快速发展新阶段,广播电视安全保障工作内容不断丰富,形成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统筹推进的大安全格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做好全省广播电视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广电建设,我局拟在每年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和传输机构进行量化测评,这将有效推动全行业强化安全意识、提升保障水平。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2号,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三、制定过程

2020年,我局安全传输保障处结合全省广播电视安全大检查,赴全省各地开展调研,并认真梳理国家、省关于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部署要求。2021年2月,我局安全传输保障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数易其稿,起草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安全保障测评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于同年3月将征求意见稿发送至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省广播电视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由我局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各地和有关单位意见,我局对《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经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由局长签署,我局于2021年5月8日向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省监测台等单位正式印发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安全保障测评办法》,并在我局官网公开发布。

四、主要制度

《办法》共十三条,主要规范了以下问题:

(一)测评目的和原则。明确开展测评的目的,以及测评遵循“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标准配置、量化测评结果、提升保障实效”的原则。

(二)测评对象和内容。规定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主要测评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和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传输机构,视情抽测县级单位。细化明确了各类对象的测评内容。

(三)测评实施、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明确测评分为单位自查、现场检查和日常考评三个部分,并分别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自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规定了测评结果公布时间,明确根据测评结果进行相应表彰或批评,并将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参考。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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