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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
“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先进事迹报告会”人选和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18:30信息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弘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优良传统和新风正气,指导推动全行业学先进、做先进,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广电总局定于2021年6月在北京举办“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以下简称“报告会”),并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集中宣传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体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勇担当,充分展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者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引导推动全行业干部人才队伍进一步凝聚共识力量、勇担时代使命、涵养清正风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建功立业,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担当作为。

二、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入选先进集体事迹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务实廉洁,赢得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入选先进个人事迹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守正创新、勇于担当、做出一流工作业绩,或尽忠职守、忘我付出、展现敬业奉献精神;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得到干部群众广泛肯定。

三、推荐范围与要求

本次遴选拟面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行业开展,入选集体为广电总局部门单位、各地广电系统单位、各级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的基层部门单位,或从事专门类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机构所属一线团队;入选个人应为上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的正式从业人员。所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应未入选过近两届先进事迹报告会(2017年、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系统可分别推荐1名个人和1个集体,由省广电局负责组织推荐、审核和报送工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可推荐2名个人和1个集体,中国教育电视台、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可分别推荐1名个人或1个集体,并分别负责组织推荐、审核和报送工作;广电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可分别从内部推荐1名个人或1个集体,由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并经人事、纪检部门审核。广电总局机关各部门、中广联合会还可从分管或联系领域中,推荐1-2个从事专门类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机构所属团队集体或个人,并负责组织推荐、审核和报送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类型的集体和个人应有一定比例。

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可与近年的评先评优成果有机结合,优先从全国广电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获得者中推荐。各推荐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等程序,并经书面征求人事、纪检等部门意见后,向广电总局报送。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推荐表》(附后)。推荐单位需在表中说明推荐对象情况,含推荐对象基本信息、推荐程序、推荐意见、公示情况等,加盖单位公章。

每个推荐对象填一份推荐表。《推荐表》内容中,除需“签字”处之外,均以打印形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请同时报送此件扫描版电子件(PDF格式)和可编辑版本(word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

公示结果证明(一般为确认公示结果的文件或公示信息)可另附。

2.推荐对象书面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文字精炼扼要、言之有物,事迹鲜活生动,突出“激情”“奉献”“廉洁”的主题,体现推荐对象的事迹亮点。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随推荐表一并报送。电子件以word格式发送,内容与纸质版完全一致,不需公章。

3.推荐人选电子版免冠证件照,照片为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5cm×5.3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推荐集体电子版照片则要求为工作场景,1-3张,分辨率要求同上。

4.视频材料。推荐单位应同时报送一段事迹展示短视频,作为入选后宣传和事迹报告会展示的必备材料。要求尽量精要简练、讲好故事,以表现事迹内容为主。

要求时长3—5分钟、MP4格式、横屏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画面稳定、音频清晰。经广电总局评议后,将请相关推荐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视频材料,根据宣传展示,可能需剪辑为竖屏版本,请推荐单位在拍摄制作时同步做好素材准备。

(二)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竖版、长边翻页)。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合并装订,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建议采用中国邮政EMS邮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研修学院。邮编:100866。

收件人:广电总局研修学院李泽然   010-86095617、86094074。

2.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  jqfxlj@nrta.gov.cn。

推荐表扫描件、事迹材料、照片请在同一封邮件内一并发送,邮件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名称—推荐个人姓名或推荐集体名称”。推荐视频可同时包括在此邮件中,若视频较大,建议传入网盘,将下载链接附在邮件内容中。

3.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电子版文字材料、视频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

(三)报送截止时间: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各类推荐材料。

(四)咨询联系人:

总局机关党委:郭胜阳 、陈刚 (010)86092583、86093526

总局研修学院:何帅(010)86094074

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6日前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并与联系人联络,及时加入工作联系微信群。

五、工作要求和有关安排

(一)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庆祝建党百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动员有关专业力量和属地资源,支持被推荐集体或个人准备推荐材料特别是宣传视频,充分展示先进事迹的特色、亮点。

广电总局将对各方面报送的先进事迹文字材料和短视频进行评议,遴选确定入选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若干,并给予通报表扬,同时从中择优确定一批参加报告会。报告会拟于“七一”前举办,采取短视频展示和演讲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对先进集体或个人的事迹进行报告宣讲。报告会前后,计划开展线上集中宣传展示,将入选的所有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短视频,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主流网络视听平台等进行推介展示,并开设线下展区,组织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学习推介。

(二)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要进一步开阔推荐视野,扩大覆盖面,打破观念、体制等障碍,注重推荐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中富有激情、孜孜奉献、坚守廉洁的典型集体和个人。

(三)各单位根据干部人事隶属关系或推荐来源,就拟推荐个人、集体及其组成人员的党风廉政、遵纪守法、学风作风等方面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征求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意见(企业组织和人员还应结合实际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对推荐资格从严把握。对政治方向不正确、政治立场不坚定的,违反职业道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坚决不予推荐。

(四)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在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准事先内定,不准弄虚作假,更改或伪造有关推荐、征求意见、投票结果等,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拉选票等;要层层把关、如实记录,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切实担起审核责任。

附件:

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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