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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对“视听媒体收视大数据研究与应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等7个实验室升级为
总局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9 18:48信息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浏览次数:

近日,“视听媒体收视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等7个实验室(名单附后)提交了实验室升级申请,总局科技司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审议了各实验室所具备的升级条件与管理办法的符合性,并实地考察了各实验室的场地、设备、研究成果等情况。

7个实验室运行时间均超过2年,自设立以来,能够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广电总局重点工作,积极承担广电总局的相关科研、标准研究任务以及科技部、发改委等部门的科研项目,提交了多项标准、白皮书等草案,发表了大量论文,并获得了上百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在超高清电视、收视率调查、版权保护、网络安全、国产密码应用、应急广播等方面提供了较强的技术支撑,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性。

7个实验室研究内容与广电总局重点工作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相符,基本具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的升级为重点实验室的条件。经研究,拟同意“视听媒体收视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等7个实验室升级为广电总局重点实验室,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31日

监督电话:(010)86095565

拟升级为总局重点实验室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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