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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2021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8 10:35信息来源:省局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省政府: 

2021年,省广播电视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聚力提升广播电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力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立法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草案)》,并提请省政府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2021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地方政府规章,《办法》共5章49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服务提供、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等五个方面。《办法》在明确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涵、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拓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领域、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了许多原创性的规定和制度设计,并充分体现了江苏特色。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江苏加快构建现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效能,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保障和引领作用。《办法》也将为国家层面的广播电视立法提供积极的借鉴意义。

(二)“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召开了全省广电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结合广播电视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制作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样本,明确了适用告知承诺的事项。此外,及时调整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涉及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已取消;涉及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已调整对外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涉及自贸区的已经梳理完成专栏事项管理模块证照分离事项清单,立即按照优化措施实施,截至目前已有300多家单位享受到证照分离改革的红利。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拨出专款开发了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已经在南京地区开展试运行。该平台的建成运行将实现省市县三级广电行政部门贯通,并与省和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这在省级部门是第一家。正式运行后,我省广播电视行政审批事项将做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平台还实现了电子证照的归集和共享,企业和群众也可以通过该平台获取电子证照和电子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下载保存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效能,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据初步测算,全省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效率将提高5至10倍。

强化涉企经营信息汇集共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务办关于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进行事项数据的维护,共梳理了28大类共享数据,这些数据后期将按照省大数据中心的要求定期更新上传至江苏省政务数据共享网站,并通过该网站向有需要的部门和单位实行有条件共享。

有序开展日常行政审批。截止12月7日,我局驻省政务中心窗口累计收办件964件,其中即办件623件,占总办件量的65%,位居省级部门前列。另外,2021年,集中换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证1347张。

(三)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信用信息查询的通知》,起草了《江苏省广播电视信用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江苏省卫星电视广播节目接收用户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稿,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规范信用信息的归集格式,提高归集质量,确保于5个工作日内将信用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并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一年来,向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报送数据500余条,局双公示数据100余条,归集信用承诺书500余份,双公示工作测评成绩一直位居省级部门前列。同时,不断扩大信用审查应用范围,推进面向全行业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信用报告查询、信用审查等服务。

认真组织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年初,组织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不间断跟踪完成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并和省网信办组织开展了对视听网站的联合检查。截至11月30日,全省广电系统双随机监管任务总体完成率达98.81%。积极推进江苏省广播电视信用监管平台建设。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信用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目前平台正在加紧研发中。

(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业绩

切实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省广电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组长,所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均担任副组长,以加强对广播电视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审议《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重要工作部署,并将广播电视法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写入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做好工作谋划。年初印发了《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构建“广播电视政策法规体系、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信用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等五个方面,指导全省广电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了《江苏省广播电视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全省广电系统未来五年的法治宣传工作制定了路线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等普法宣传服务写入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放、传送业务的机构应当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紧跟时代开展普法宣传服务,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将普法宣传作为地方政府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这在全国也是首创。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江苏省广播电视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经严格审查并经局党组审议,确认了10家单位为全省广播电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强长三角联动,联合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广电局开展了第二届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三省一市共选送入围案例72份,经专家集中评审,共有38个案例分获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优秀案例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促进共同提升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继续聘请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为局法律顾问。针对局里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协议签订以及信访案件等,组织法律顾问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两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按照要求履行了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向省政府备案,按时报备率100%,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及时主动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截至12月底,我局全年未发生一起因不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也未发生行政执法被投诉的情形。

(五)法治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举办法治工作骨干培训班。秉持服务基层、提升水平,加强交流的宗旨,2021年10月份,我局和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全省广电系统法治工作骨干培训班,聘请专家和权威,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交流全省各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法治工作或“放管服”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省局、省广电总台、省网络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共计110余人参加了培训。

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我局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我局参加考试的同志以高分通过资格考试。严格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局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30人,持证执法监督人员12人。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省广电系统开展了“宪法宣传活动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与挑战》等法治讲座,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员工120多人开展了网络庭审观摩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成效。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有很大的努力空间:一是“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依法行政的整体意识和水平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广播电视信用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四是对基层的工作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要求,以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全省广电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建设“六高六强”广播电视强省和“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力量:

(一)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着力构建引领有力保障到位的广播电视政策法规体系

在已经制定实施《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基础上,继续加快建立完善具有江苏特色的广播电视政策法规体系,搭建四梁八柱,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系统思维、精准路径、创新实践,推动法制建设有效破解制约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立法调研,适时启动《江苏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促进我省网络视听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认真做好《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使之发挥应有的威力,用法治手段推动建设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我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加强长三角地区跨区域广播电视立法研究,共同制定行为准则,推动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着力打造务实高效亲民便捷的广播电视政务服务品牌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相关审批事项分别实施直接取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措施。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政务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四级四同”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和电子证照归集,推动政务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推进数据资源优化整合与运用。做好广播电视政务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工作,在前期南京地区试运行的基础上,按照“既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又符合省市县广电部门工作实际”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定运行规范,加强培训指导,逐步在全省推开,真正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推动全省广电系统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跃上新台阶。推动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政务服务领域的合作,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证照互认、一证通用以及政务数据共享、改革成果互惠等合作机制,签订合作协议书。

(三)建章立制,注重运用,着力构建信用为基效用显著的新型广播电视监管机制

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平台的研发和上线试运行工作,力争2022年上半年投入试运行,将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所有的从业主体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建立信用档案,依托信用监管平台实现融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分级、信用承诺、信用审查、信用监管、信用修复等功能于一体,并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助力精准监管,推动监管过程透明化、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优化。探索建立江苏广电信用标准体系,建立以组织机构社会信用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体系,为后期形成一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甚至国家标准提供基础,全面支撑江苏广电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全省广电行业信用评价,出台评价办法,建立评价机制,开展评价试点,参考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结合广电行业实际情况,构建全省广电行业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逐步推广对行业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监管,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监管实效。强化信用审查的应用,不断扩大信用审查应用范围,编制信用审查事项清单,推进面向全行业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信用报告查询、信用审查等服务。探索建立信用监测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江苏省广播电视信用监管平台,通过全景式数据分析和深度挖掘,对行业市场主体实施动态监测,筛选出信用预警企业,做出风险提示,增强监测和预判能力,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事后联动奖惩机制,完善全省广电行业失信主体名单认定,规范失信惩戒措施应用领域、范围、时效,指导督促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加快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广电行业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市场准入、资质等级评定、评先创优、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管理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予以支持或限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通过加强日常监听监看、组织实地暗访、开展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渠道等途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研究建立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市县广电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信用监管制度、监管措施、规范标准全省“一盘棋”。积极组织开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

(四)加大力度,加强指导,着力开创治理有方监管有力的广播电视法治建设新局面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全过程,全面贯彻实施《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广电实际,制定《2022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关键少数,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文件要求做好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围绕《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对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广电行政部门执行《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情况和落实省局有关行业管理要求情况进行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查找广播电视行业监管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广播电视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切实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对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广播电视执法业务指导,督促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认真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支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分析研判,加大依法行政案例指导力度。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广电系统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省广电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广电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全省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并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加强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工作的交流互动,并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五)创新载体,力求实效,着力实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广播电视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广电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通过举办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编写发放普法资料、观摩法院案件审理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省广电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运营能力。积极构建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及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重点组织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国家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以贯彻实施《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省司法厅共同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优秀法治节目评选活动和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大赛。继续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骨干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工作专业队伍。依托省广电局和南京大学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南京大学深化务实合作,共同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政策法规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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