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J034/2021-00164 | 分 类 | 法律法规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19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对《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
点击查看文件: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政府:
现将本机关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的《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应急广播是应急管理的重要手段,应急广播体系是应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应急广播技术要求、运维管理,确保全省应急广播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2.《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广电发〔2021〕37号)
3.《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
三、制定过程
《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局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应急管理部《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数易其稿,起草了《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并于9月将草案发送至省应急管理厅,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省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在我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根据各地和有关单位以及专家意见,对草案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由我局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经局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并由我局和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人联合签署,我局和省应急管理厅于2021年11月16日向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省广电网络公司正式印发了《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并在我局官网公开发布。
四、主要制度
《暂行办法》共三十四条,主要规范了以下问题:
(一)明确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二)技术管理。规定应急广播的技术要求。
(三)播出管理。规定应急广播信息类别、发布流程。
(四)运维管理。明确“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