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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全省广播电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8 16:36信息来源:省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省广播电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省广播电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省局决定从2020年7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省广电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引导和抓好广播电视行业安全整治结合起来,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实化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加快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六高六强”广播电视强省建设提供安全保障,为全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作出广电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全省广电系统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广电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广电单位安全生产实现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上级推动为主向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组织检查推动向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升广播电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实现广电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学习提升行动

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宣讲,实现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宣传教育 “全覆盖”,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和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在广电系统落地生根。

坚持全员参与,多层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努力让“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深入人心。同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全系统安全生产意识,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二)安全生产宣传引导行动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要承担起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的责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建设全民安全文化等内容,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专题节目、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筑牢安全防线  严守安全底线”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展播活动,有效传播安全发展主旋律,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报道,按照要求在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刊播消防公益广告,特别是要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部署,大力宣贯法律法规,宣传消防车道被堵、影响灭火救援行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案例,引起广大群众的警醒,形成打通生命通道势在必行的社会共识。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负责同志实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广电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评估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督导制度,切实消除管理盲区和漏洞。

各类广电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各类广电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注重重点单位、重要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排查,加强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规章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切实消除隐患。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努力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各级广电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性风险和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行业领域内单位、企业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实行事故企业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安全播出专项治理。各级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各专业实施细则,在重要保障期前全面开展技术和安全防范系统的检查及功能测试,提前做好安全检修工作,制定梳理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在重要保障期期间,积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加强直播转播节目的监听监看,确保节目制作、传输、播出安全顺利。要持续做好防范5G基站干扰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的工作,开展好干扰协调,采取技术改造等有效措施,避免因5G 信号干扰造成停播等安全播出事故。做好防范非法攻击、破坏、插播等工作,严防发生热线插播事件发生。完善和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办法》,提升安全播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网络安全检测和态势感知能力,强化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关键网络安全远程渗透测试,加强广电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监测,严防网络信息系统恶意攻击、篡改等事件,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按照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指南,健全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隐患整改等运行机制,加大对广播电视重要设施和传输线路的巡查、值守,及时排查和抢修线路故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和人员排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安防设置工作,全面提高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能力。

3.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对广播电视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监测机房、网络调度中心、播出前端机房、运行维护中心、演播室、摄影棚、录音棚、仓库等部位和剧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快电气线路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改造升级,及时更换老旧线路、电器,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符合广播电视行业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广播电视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阶段(贯穿三年行动始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统筹安排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一年小灶”“三年大灶”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

(三)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省广播电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联系、协作配合,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政策制度保障,构建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突出监管盲区、职能交叉重叠领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本地本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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