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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
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4 17:49信息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繁荣网络文化、鼓励引导广大创作者积极创作主题鲜明、题材多样、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内容向上向善的网络视听文艺佳作,现将2020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二)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激发爱国之情和奋斗力量。

(三)体现网络原创性、创新性,具有较高思想艺术内涵与价值。鼓励百花齐放的网络视听艺术表达方式。

二、参评范围

参加2020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的作品,应当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上线的,专门用于互联网播出的网络原创视听作品。推选活动涵盖剧情类、非剧情类两大类别、三大单元,共13个优秀项目类别(详见附件1)。

三、推选办法

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参评作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专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议,推选出具有标杆性的优秀网络视听作品。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辖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专院校(院系)等,做好作品征集和初选把关工作。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要组织地方网络视听协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等单位做好作品选送工作。

(二)各参评单位应当仔细阅读本通知和附件中的参评须知,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相应的初选组织单位报送。

(三)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应当在6月15日前,将通过初选的参评作品材料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交(含电子版)。

(四)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可推荐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5件。各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可推荐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件。

五、推选结果

本次活动中推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将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其中部分作品还将作为网络视听推优作品,参与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和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颁奖活动中的网络视听作品推优单元。

联系人及电话:徐伊然,010-86096124;孔妍,010-86091257;传真:010-86095595

附件:

2020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参评须知.pdf

2020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参评作品统计表.xlsx

参评作品登记表(剧情类单元).xls

参评作品登记表(非剧情类单元).xls

参评作品登记表(大学生原创单元).xls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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