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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
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7 18:16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6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总局通知要求,现对申报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局。

二、各设区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申报材料经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局。

三、因受疫情影响,省局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延后,相关通知稍后下发。

请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省局。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省广播电视局媒体融合发展处;邮编:210002;联系人及电话:马小改025-58500705,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70531610@QQ.com。


附件:  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广电办发62.doc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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