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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6 16:48信息来源:省局规财处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7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2020年度“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899),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运行维护经费757.19万元(其中省本级20.42万元、市县转移支付736.77万元)。参照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运行维护经费测算标准,依据发射机功率及负担的任务进行测算分配。

二、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补助经费979.9万元(均为市县转移支付)。对正在开展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的经济薄弱地区,按照每个行政村3000元、每个县级平台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本次按照应补总额的50%下达(2019年已下达50%)。

三、中波发射台运行维护经费865.95万元(其中省本级205.5万元,市县转移支付660.45万元)。按照中波发射台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发射机功率、数量、承担的实验工作任务及2019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测算分配。

四、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389万元(其中省本级187.38万元,市县转移支付201.62万元)。根据各县级广播电视机构2019年节目报送所获得积分情况,按照标准测算下达资金。

五、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保户收看有线电视补助经费857.20万元(均为市县转移支付)。对县级财政保障能力3-6类的地区,以每户每年48元的标准,按照上一年实际收看有线电视农村低保户数享受优惠总额的70%进行补助。

请有关单位在收到省财政预算指标后30日内将经费下达到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度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xlsx

1. 2020年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分配汇总表

2. 2020年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无线数字化运维)

3. 2020年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应急广播)

4. 2020年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中波台)

5. 2020年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共享平台)

6. 2020年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低保看电视)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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