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省局法规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4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5次会议、2017年5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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