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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出八条措施,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影响
发布日期:2020-02-10 17:25信息来源:群众杂志 浏览次数:

 2月7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当前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前抓好能源供应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新兴消费业态成长等八个方面工作,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目前,为完善经济运行协调工作机制,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经济运行保障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工信、财政、人社、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税务、统计、地方金融监管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等部门。经济运行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当前经济运行相关工作,做好煤电油气等国计民生综合保障工作,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用能需求,协调解决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复工后的问题,并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及宏观经济趋势,及时提出“六稳”工作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

《通知》提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稳”字当头,统筹抓好“六稳”工作,切实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一是要扎实做好煤电油气供应保障,关注复工复产后可能出现的能源消费小高峰,确保涉及国计民生的能源供应。

二是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和中小企业,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纾困措施,努力做到保重点(园区、企业)有力、保基本(运转、稳定)有效、保畅通(物流、要素)有序。

三是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重大项目推进,加大220个省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四是要在推动传统消费业态逐步恢复的同时,积极引导消费预期,加快新兴消费业态成长,进一步拓宽居民线上消费的渠道。

五是对内外资出口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供应链和物流、通关便利性等问题。

六是要全力做好生活类商品稳价保供工作,密切监测价格波动情况,保证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是要切实关注受疫情影响可能暴露出的风险隐患,加强金融、就业、房地产等方面运行变化监测预警,做好应对复杂困难局面的政策储备。

八是要指导复工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到位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二是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和中小企业,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纾困措施,努力做到保重点(园区、企业)有力、保基本(运转、稳定)有效、保畅通(物流、要素)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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