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包括广播作品、电视作品、传播机构、组织机构四类。其中,广播作品42部,电视作品42部,传播机构30个,组织机构23个。
10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示2019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提高公益广告质量,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优秀作品,广电总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经省级广电主管部门、中央有关单位推荐,广电总局评审委员会评选出2019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
扶持项目包括广播作品、电视作品、传播机构、组织机构四类。其中,获得扶持的广播作品42部,一类4部,二类15部,三类23部;电视作品42部,一类4部,二类15部,三类23部;传播机构30个;组织机构23个。
《通知》内容向辖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有关单位、个人通报公示。单位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10月21日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