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务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行业行政相对人红黑名单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6 11:22信息来源:省局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相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出的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2019年全省广电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经研究决定,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广播电视行业行政相对人诚实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申报认定对象

全省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出的单位。

二、  申报认定条件

(一)诚信红名单

1.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单位及法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曾获得荣誉或奖励。(见附件1)

(二)失信黑名单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受到行政处罚达到一定程度的单位。(见附件1)

三、  申报认定流程

(一)申报归集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申报单位根据《江苏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业行政相对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自愿申报红名单,填写《行政相对人诚实守信“红名单”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提供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于8月15日前报至省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办结的广电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汇总统计于8月15日前报送至省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见附件3),省局将根据案件处罚具体情况认定黑名单。

(二)初步审核阶段(8月15日至9月15日)。省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由各相关处室对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测评,形成初核意见。

(三)信用审查阶段(9月15日至10月15日)。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核查测评情况,提出初审名单,报经局领导同意后,报省信用办进行信用审查,形成复核意见。

(四)名单认定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省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根据复核意见研究审定。10月下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正式发文命名或确认。

四、  其他

请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将此通知及时转发至相关单位。

联系人:丁天保,电话:58500701,邮箱:1152168989@qq.com

附件:1.行政相对人诚实守信“红名单”认定依据、行政相对人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依据.docx

      2.行政相对人诚实守信“红名单”申报表.docx

      3.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docx                       

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4日

分享到
[全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