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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法治政府建设”加强,2019年聚焦5个方面
发布日期:2019-04-10 10:53信息来源:总局 浏览次数:

4月9日,总局发布《总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对2019年的主要工作考虑进行了规划:

1、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2、制度建设:修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条例》,同时颁布实施《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规章。

3、“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建设完善总局“互联网+监管”系统。

4、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推动广播电视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

5、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纳入广播电视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交流学习等。

以下为《报告》全文:

总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播电视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有力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2018年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总局党组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文件。2018年,党组举行集体学习会18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内容,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审议。总局党组对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组织专题研究、专题审议,部署制定总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三是规范工作开展。结合改革实际,修订出台《总局党组工作规则》《总局工作规则》,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四是建立述法制度。总局党组带头执行,推动“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增强维护宪法的行动自觉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重要的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宪法列为必修必学内容,2018年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宪法专题学习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作专题辅导报告。二是将宪法学习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将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等相结合。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对宪法修正案进行深入解读。三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总局制定了宪法宣誓组织实施办法。机构改革后,组织总局新任命的机关局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干部进行集体宪法宣誓。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总局指导各广播电视机构综合运用新闻报道、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在重要时段、重点栏目中深入宣传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法治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形成宣传声势。

(三)高度重视法律实施,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对行业突出问题的监管。坚决整治泛娱乐化、天价片酬、收视率造假等突出问题。出台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文件,联合有关部门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二是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依法处置一批违规短视频平台,加强网上亲子类节目、网络选秀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答题节目管理。三是开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清理纠正1800余条次违法违规广告。四是加强境外非法节目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广播电台。五是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农村公共服务向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优质通升级。六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七是妥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不断提升广播电视立法质量

一是加快推进建章立制。修订发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推进《境外人员参加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制定,推动《境外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二是严格履行立法程序。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高立法科学性、民主性。三是积极配合法律修改工作。结合全国人大、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开展《著作权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四是指导省局制定出台地方法规。指导湖北、江苏两省广电局,配合省人大出台《湖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有效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一是开展党内法规清理。根据党内法规清理要求,对广播电视相关的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二是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法律清理。机构改革后,对涉及广播电视工作、急需修改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9部法律进行了清理,对机构名称调整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三是配合国务院开展行政法规的清理。清理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对机构名称调整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四是开展规章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的有关要求,对40部涉及广播电视的规章内容进行了逐条梳理。

(六)落实“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各项任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17项。二是梳理总局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制定《总局权力责任清单》。三是研究行政许可清理论证事项。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和论证并对已取消下放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四是建设政务服务大厅。2018年11月1日,总局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正式运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流程,简化了审批材料,形成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的服务便民机制。 

(七)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总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治频道、法治节(栏)目和新媒体法治传播渠道建设。三是组织普法检查。对4个直属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并向司法部报送中期检查报告。四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就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制定执行宣传贯彻方案,细化学习宣传贯彻职责。2018年,总局组织全系统法纪知识竞赛,12万余人参加。五是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总局年度党的工作要点。

二、2019年主要工作考虑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法治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二)聚焦广播电视管理和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加强制度建设

修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定出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建设完善总局“互联网+监管”系统。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任务,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广播电视市场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强化法治理论研究

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推动广播电视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加强广播电视法治调查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五)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纳入广播电视人才发展规划。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交流学习。在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中,锻造过硬素质、过硬本领、过硬作风,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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