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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电局关于
2019年“宪法宣传周”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4 14:47信息来源:省局法规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广旅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旅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省广电系统集中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2019年“宪法宣传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 活动时间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从11月下旬到12月中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工作。

二、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彰显广电政治责任

三、 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

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论述;

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3.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

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4.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

建设的辉煌成就;

5.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广播电视法治建设情况。

四、 具体安排

1.从11月下旬开始,部署本地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

台、网络视听机构在“宪法宣传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主题的宣传。

2.指导本地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机构制

作与宪法宣传相关的专栏节目在“宪法宣传周”播出。

3.组织本地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机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出各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情况,播放由司法部提供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及其它宪法宣传主题的公益广告。

4.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党员干部在“宪法宣传周”前后开展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增强党章党规意识,注重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的衔接。

五、 工作要求

宪法宣传是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职责,是全系统彰显政治责任的重要方式,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广电宣传优势,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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