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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25 15:53信息来源:省局人事处 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57号)精神,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广播电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全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请全国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推荐表彰对象。按照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反馈意见,经各基层单位确认和逐级复审,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拟正式推荐5个先进集体、4名先进工作者和2名劳动模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名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电话。

一、公示对象

(一)先进集体5个: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技术部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扬州市广播电视台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先进工作者5人

李晓丹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广播传媒综合办主任兼广告

中心主任

陈昌旭  连云港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总监

张文太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吴  战  南通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总监

王  奎  睢宁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三)劳动模范2人

吴乔华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

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唐新卫  常州市电视台记者

二、公示反映情况联系方式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5-84651552(兼传真)

联系人:吴建伦

电子邮件:827485059@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邮    编:210002

江苏省评选推荐全国新闻出版广播

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

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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