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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管理
和规范传播秩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9 09:57信息来源:中广互联 浏览次数:

9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给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以及上海、湖南、浙江、广东四省拥有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资质的广播电视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管理和规范传播秩序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中央持续加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各方共同努力下,网上传播非法有害不良节目的势头得到有力遏制,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形势依然复杂敏感尖锐。近期发现,一些非法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及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以更加分散和隐蔽的方式在社会上传播,打着收看正常互联网电视节目的旗号,并将境外广播电视频道、淫秽色情节目等捆绑销售,严重威胁电视屏幕的安全。各互联网电视牌照单位要在加强平台管理和规范市场传播秩序两个方面发力,严格防范非法有害不良内容渗入电视屏幕。

1、请各台对照《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对本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包括平台上的应用商店、所上线的所有应用软件),以及市场上所有装载本平台应用软件的互联网电视平台和终端产品抓紧进行全面排查。

2、大力清理各牌照方集成平台上的非法的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各牌照方要对自身的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的装载范围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严禁各牌照方将自身的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向社会提供公开下载服务,以免被不法机构搭载在非法互联网电视平台或产品上,为非法互联网电视产品和非法内容的扩散提供了便利和支持。要采取主动措施打击非法平台和产品捆绑本平台应用软件销售牟利的行为,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凡装载了牌照方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的平台或产品,牌照方对该平台或产品负有内容安全管控责任,发生内容安全事故的,依规严肃追究牌照方管理失责的责任。

3、各牌照方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谁推出的产品谁负责”,积极主动规范互联网电视市场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网络视听环境。

4、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启动内容和播出安全保障工作预案,以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网络视听安全播出工作万无一失。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此前的9月23日,广电总局网络司组织召开重点视听网站协调会。会议要求:一是做好重大活动的网上转播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网站开展网上转播,做好提前报备工作,采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的节目信号,不得使用其他信号源,不得擅自增加主持人或者解说员,管理好留言、评论、弹幕等。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国庆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省局、各网站、有线电视互动平台、IPTV、互联网电视机构能够快速响应。三是做好查处防范工作。省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新媒体平台要管理好自己的产品。会议通报了9月份重点网站节目编播计划的审核情况;表扬了《可爱的中国》等4部网络纪录片优秀作品;对3家网站传播未取得登记证号的境外剧问题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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