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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江苏广电十件大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7 11:19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集中展示全省广电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优秀成果,展示2018年全省广播电视工作的特色亮点,经研究,在全省广电系统组织开展2018年度江苏广电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设定

本次评选产生“2018年度江苏广电十件大事”10件、入选大事提名10件。

二、参评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广播电视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大事要事或具有开创性的做法,可以是综合性成果,也可以是舆论宣传、精品生产、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行业管理、政策制度、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单项实践成果。

三、活动程序

1、组织发动(1月15日至21日):下发通知,组织申报。

2、初评公布(1月22日至25日):筛选20件候选事件,制作H5(或者微信推送)发布。

3、网络投票(1月26日至2月10日):广泛发动全省广电系统在微信上投票。

4、终审评选(2月11日至14日):综合网络投票情况、专家意见等,评选出10件大事及10件入选提名。

5、正式发布:在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发布,并在省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发布。

四、组织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缪志红担任组长,局领导张建康、申彭建、于国民、吴以桥、尹晓平担任副组长,省局各处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具体组织评选工作由省局办公室负责。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名额:各设区市局各申报3件候选事件(含市级局、台、网,辖区各县级局、台、网)。省台、省网各申报3件。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申报2件。昆山、泰兴、沭阳局各申报1件(含局、台、网)。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标题要准确精炼醒目,简介500字以内。同时,随文配备3-4张工作图片(jpg格式,原图,附图片说明)。请于1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和图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至jsxgxx@ 126.com(邮件名称:十件大事推荐+单位名称+事项名称)。联系人孙红光,电话025-84651526。

3、工作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选推荐活动,真正把全系统大事要事选出来、典型亮点推出来,充分展示各地各单位各部门2018年发展成效、创新成果,努力为谋划推进2019年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附:2018年度江苏广电十件大事推荐表.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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