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多种手段抓好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扬州局、省局传媒处

一是由加强对市区内居民小区“小耳朵”的排查力度,对非法设施进行拆除与没收。二是暗访辖区内部分江苏有线网络公司营业厅,并与江苏有线扬州分公司、江都分公司座谈,传达了《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有关广电网络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相关处罚规定,要求网络公司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守法经营,不得通过有线电视网络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三是加强对宾馆饭店的排查力度。发现扬州某民宿擅自购买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通过互联网接收并向客房传送凤凰资讯台、阳光卫视台两套境外电视节目。依据《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对其作出警告、没收海美迪电视机顶盒一个、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扬州局、省局传媒处)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