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书香江苏建设测评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 (市、区) 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部署要求,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江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书香城市、书香乡镇(街道)、书香乡村(社区)、书香家庭、书香校园、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军营等测评和选树先进典型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测评选树先进典型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对全民阅读工作作出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把居民综合阅读率纳入《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把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江苏纳入“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工作布局。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制定书香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建立调查评估和奖励制度。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开展书香江苏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照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实施“六大阅读工程”、办好30件实事项目为主要抓手,以开展书香城市建设等为主要载体,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积累了一批试点经验,形成了一批阅读活动品牌,在群众中产生广泛影响,全民阅读工作和书香江苏建设展现出创新突破、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
测评和选树先进典型,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新要求,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和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打牢建设新江苏文化根基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促进全民阅读,构建现代公共阅读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内在要求,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激发全社会参与全民阅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书香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推动全民阅读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标准和总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江苏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工作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心骨,以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阅读需求、激发阅读热情、培育阅读习惯、提高阅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扎实推进书香城市等建设,促进阅读设施服务更加完善、阅读精品供给更加丰富、阅读活动推广更加有效、阅读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在全社会形成因崇尚阅读、热爱阅读、推广阅读而受人尊敬的新风尚,不断开创书香江苏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基本标准
书香城市(市和县市区)基本标准:
价值引领有力,精品供给丰富。书香城市建设方向正确、主题鲜明。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立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现代化建设,与建设文明城市和学习型、创新型城市紧密结合。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出版和发行导向,为群众提供更具思想价值和文化品位的精品力作,使之成为传播、凝聚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教材。能按照分类指导、阶梯阅读的要求,建立健全好书荐读导读机制,充分发挥精品引领作用,以文化人,以美育人。
基础设施完备,服务优质高效。公共阅读服务设施布局合理、覆盖城乡、便民高效。能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全民阅读主阵地作用,县级图书馆与基层书屋通借通还、资源共享成效明显。能统筹建设基层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扎实推进农家(社区)书屋提升工程和城乡阅报栏(屏)、书报亭建设,积极扶持中心书城和实体书店健康发展,不断拓展阅读新空间。能整合开发公共数字阅读服务平台,集聚优质阅读资源,有效引导深阅读、精阅读和点单阅读服务,传递文明阅读正能量。
阅读活动多样,社会参与广泛。各类阅读活动丰富多彩、参与广泛,形成品牌。能积极参与或承办省级以上重点阅读活动,精心组织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阅读活动,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品牌。能切实加强学龄前儿童、青少年学生和机关党员干部等重点群体阅读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阅读关爱活动。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阅读示范带动作用和人民群众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阅读组织和全民阅读志愿者参与阅读推广活动。
书香氛围浓郁,阅读环境优良。培育阅读文化,加强宣传引导,优化阅读环境。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江苏书香文脉,阅读文化遗存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能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重要作用,创新创优读书专栏、专题和节目,加强全民阅读公益广告和社会宣传。能加强市场监管和版权保护,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净化网上网下出版物市场,有效防止出现各类非法违禁出版物,以及造成严重影响的制黄贩黄恶性事件和盗版侵权重大案件。
保障机制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依法促进全民阅读,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抓基层打基础富有成效。能把全民阅读和书香城市建设摆上党委政府工作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身体力行,及时协调重大问题,将《决定》规定的“三纳入”、“三作为”落到实处。能完善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能扎实推进书香城市等建设,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全民阅读先进典型,人民群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较高。
书香乡镇(街道)等书香系列建设基本标准另行制定。
(三)总体安排
首次书香城市测评年度为2013—2015年,以后每两年测评一次。计划每次选树1-2个省辖市、3-5个县(市、区)为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城区)。同时,选树2-3个省辖市、4-6个县(市、区)为书香城市建设先进市(县、城区),下一轮(2016-2017年度)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城区)主要从书香城市建设先进市(县、城区)中产生。书香乡镇(街道)等书香系列建设先进典型,原则上每2年组织测评选树一次,今年为首次,2017年开始与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城区)、先进市(县、城区)相隔一年实施。计划每次测评选树书香乡镇(街道)建设示范点50个、书香乡村(社区)建设示范点100个、书香家庭100个、书香校园建设示范点100个、书香机关建设示范点40个、书香企业建设示范点60个。书香军营建设示范点测评选树工作另行安排。
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城区)、先进市(县、城区)由省全民阅读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测评选树。书香乡镇(街道)建设示范点、书香乡村(社区)建设示范点由省全民阅读办组织各省辖市测评选树,书香家庭由省妇联牵头组织测评选树,书香校园建设示范点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测评选树,书香机关建设示范点由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牵头组织测评选树,书香企业建设示范点由省总工会牵头组织测评选树,在此基础上,省全民阅读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和省辖市全民阅读办组织抽查复核。
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 (县、城区)、先进市 (县、城区) 候选名单报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书香乡镇 (街道) 等系列建设先进典型,由牵头部门和省全民阅读办研究审议后,组织候选对象在指定范围、地方及行业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书香城市建设先进典型由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其他书香系列先进典型由牵头部门和省全民阅读办通报表扬。
三、首次测评选树的方法步骤
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先进市(县、城区)申报和测评时间为2016年5月至9月。2016年4月下发《书香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2016年5月底前,符合基本标准的市和县(市、区)对照 《书香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测。6月上旬,申请参评的城市经市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同意,由省辖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扎口申报。6月中旬,省全民阅读办会同省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基本标准和指标体系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参照计划名额,在符合条件的城市中择优提出参评建议名单,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确定。7月上旬,参评城市按照要求报送电子版审核材料。7月中旬,省全民阅读办组织测评组,对参评城市进行材料审核。8月上中旬,测评组对参评城市采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随机访谈、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测评。9月上旬,省全民阅读办召开答辩会,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对参评城市进行评价。9月中旬,测评组综合材料审核、实地测评、集中答辩和第三方调查等情况,向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提交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先进市(县、城区)建议名单。
书香乡镇(街道)等的测评一般应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提出候选名单,8月底前牵头部门会同省全民阅读办组织力量抽查复核。2016年5月上中旬,有关牵头部门根据书香乡镇(街道)、书香乡村(社区)、书香校园、书香机关等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下发通知,明确测评选树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方法步骤。书香家庭测评选树工作结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统一安排,已于2016年4月完成。书香企业测评选树工作结合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部署要求,已于2016年4月初步完成。
第十二届江苏读书节后,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举办书香江苏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宣传推广书香江苏建设系列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测评选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联络作用,认真对照基本标准和指标体系,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申报测评严谨规范、以评促建取得实效,使测评选树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
坚持群众公认。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展成果群众共享,充分发挥群众在书香江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现代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的公益性、便利性和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的阅读权益。要注重工作实效,听取群众意见,对接群众需求,力戒形式主义,把群众赞成和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确保测评质量。要严格按照基本标准和指标体系要求,认真组织自测、申报和测评,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城市、单位和家庭推荐出来。要把申报和测评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通过部门征询、问卷调查、实地测评、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使测评过程公开公平,测评结果公信权威。要坚持实事求是,凡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评选树资格。
强化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书香江苏建设的经验做法和进展成效,推广先进典型,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使测评选树过程成为群众了解、支持、投入书香江苏建设的过程,成为各地各部门学习先进、比学赶帮的过程,掀起全民阅读工作和书香江苏建设的新热潮。
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及具体参与评选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在测评选树工作过程中,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舆论监督。
附件:书香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书香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目 录
1.书香城市(省辖市)建设指标体系
2.书香城市(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
3.书香乡镇(街道)建设指标体系
4.书香乡村(社区)建设指标体系
5.书香家庭建设指标体系
6.书香校园建设指标体系
7.书香机关建设指标体系
8.书香企业建设指标体系
9.书香军营建设指标体系
书香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省辖市)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江苏省书香城市 (省辖市) 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框架说明
《书香城市(省辖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分为全民阅读设施与服务、全民阅读活动、全民阅读保障及全民阅读成效4个部分,共设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43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包括基本分指标40个,加分指标3个,既有基本分又有加分指标9个。总分12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加分20分。
1.全民阅读设施与服务。从公共图书馆、基层阅读设施、出版发行3个方面评估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状况和服务水平。
2.全民阅读活动。从重点阅读活动、阅读文化培育、书香系列建设、特殊群体阅读关爱4个方面评估全民阅读活动质量和水平。
3.全民阅读保障。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人才队伍、社会参与4个方面评估全民阅读组织发动和保障水平。
4.全民阅读成效。从居民阅读状况调查结果、全民阅读先进典型、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参与和评价3个方面评估全民阅读成效。
三、项目描述与说明
【指标名称】 专业或描述性名称
【指标说明】 指标定义、评估目的
【评估方法】 定量与定性评估结合。定量评估的,设定分值。定性评估的,一般采用查阅资料、随机考察、问卷调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的方法。此外,还将探索运用大数据统计分析方法。
【评估依据】 确定指标的主要文献
【指标名称】 1.1.1市级公共图书馆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省辖市公共图书馆建设情况,以及有独立建制的少儿图书馆、馆内少儿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建设情况,图书流动车配备及使用情况;考察省辖市公共图书馆人均纸质图书资源购置及新增图书资源、可用数字阅读资源、地方特色阅读资源建设情况;考察省辖市图书馆建立健全导读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情况;考察市区设置24小时自助图书馆情况。
【评估方法】 市区(指城区和郊区,不包括下辖的县和县级市)常住人口超过150万的设立大型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20-150万之间的设立中型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市级公共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图书馆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人均新增藏书达到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可用数字资源达到30TB以上;市级图书馆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苏南地区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设置专门阅读推广部门、导读岗位、导读馆员,导读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符合上述要求的,得4分,少一项扣1分。有独立建制少儿图书馆;设置24小时自助图书馆(图书馆自助驿站、自助借还机);为当地读者免费提供无场所限制的数字阅读服务。符合三项要求的加1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加0.6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加0.3分。
【评估依据】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地市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1.1.2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省辖市所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建设情况,以及有独立建制的少儿图书馆、馆内少儿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建设情况,图书流动车配备及使用情况;考察县 (市、区) 公共图书馆人均纸质图书资源购置及新增图书资源、可用数字阅读资源、地方特色阅读资源建设情况;考察图书馆建立健全导读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情况;考察县 (市、区) 城区设置24小时自助图书馆情况。
【评估方法】 县(市、区)域常住人口超过150万的设立大型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20-150万之间的设立中型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20万以内的设立小型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县级公共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图书馆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不低于1.2册、人均新增藏书量不少于0.06册;可用数字资源4TB以上;流动图书车及服务达到省定标准;设置专门阅读推广部门、导读岗位、导读馆员,导读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符合上述要求的,得4分,少一项扣1分。有独立建制少儿图书馆;设置24小时自助图书馆(图书馆自助驿站、自助借还机);为当地读者免费提供无场所限制的数字阅读服务。符合三项要求的加1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加0.6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加0.3分。
【评估依据】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县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1.2.1乡镇(街道)与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县级图书馆实行总分馆制,分馆在乡镇(街道)的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乡镇(街道)图书馆图书藏量不少于1万册,报刊不少于2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200册。县级图书馆向已建乡镇(街道)图书分馆每季度流转更新不少于600册/每个分馆。分馆设置率=已建乡镇(街道)分馆数量÷乡镇(街道)数量×100%,≥80%得3分,≥60%得2分,≥50%得1分,≥30%得0.5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指标名称】 1.2.2农家(社区)书屋与县级图书馆通借通还、资源共享
【指标说明】 考察农家(社区)书屋与县级图书馆通借通还、资源共享的覆盖率。
【评估方法】 农家(社区)书屋或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自有藏书量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80册。县级图书馆每季度向实现通借通还的每个农家(社区)书屋流转更新的图书不少于200册/每个书屋。通借通还、资源共享的覆盖率=农家(社区)书屋已与县级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的数量÷省辖市农家(社区)书屋总量×100%,≥60%得4分,≥50%得3分,≥40%得2分, ≥30%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指标名称】 1.2.3学校图书馆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图书馆设施、资源、服务和管理状况,学校图书管理员、阅读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图书馆馆际互借、向社会免费开放情况。
【评估方法】 中小学图书馆达到省定标准;高等院校图书馆达到部颁规定;学校图书馆服务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学校图书管理员、阅读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较高。符合上述四项要求的得3分,符合三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1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0.5分。有高等院校图书馆实行校外馆际互借、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加1分。
【评估依据】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三星级)》,《江苏省公共数字文化系统建设标准》。
【指标名称】 1.2.4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阅读设施与服务状况
【指标说明】 考察机关、事业单位、列统企业职工书屋设置率、设施条件、藏书资源、日常管理和服务水平,书屋管理员队伍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设立职工书屋数量、获省级以上职工书屋示范点数量居于全省前列。已建职工书屋建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日常管理;机关普遍设立图书馆、阅览室或图书报刊架等,提供多种阅读载体,开展经常性阅读活动;事业单位(学校以外)普遍设立图书馆、阅览室或图书报刊架等,提供多种阅读载体,开展经常性阅读活动。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全省排名一到三名1分,四到六名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全省排名一到三名1分,四到六名0.5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江苏省总工会等《关于深入开展职工阅读活动,建设“书香企业”的意见》。
【指标名称】 1.2.5公共阅报栏(屏)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各地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情况。
【评估方法】 城区常住人口每1.5万人不少于1个,每个村(社区)不少于1个;城乡阅报栏(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有专人管理、每天更换内容。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1.2.6阅读新空间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车站、机场、地铁、公园、宾馆、景区游客中心、商场、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阅读设施建设、日常运行,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置公共阅读服务场所,以及公益性书吧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在车站、机场、地铁、公园、宾馆、景区游客中心、商场、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立条件优良的阅读设施,提供内容优质的阅读资源,供读者免费阅读,日常管理规范,运行情况良好;政府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扶持居民住宅小区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建设; 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书吧、“鸟巢书屋”建设。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加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加1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加0.5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1.3.1出版发行和推荐导读优秀读物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优秀出版物出版发行和导读荐读情况。
【评估方法】 近3年当地优秀出版物获得省以上奖项;市及所属县(市、区)出版发行单位组织展示展销优秀出版物;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和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向读者推荐的优秀读物进行宣传导读和推广普及,读者知晓率、阅读率较高。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1.5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阅读知晓率、阅读率情况视情计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1.3.2发行体系健全,实体书店健康发展,书报亭满足需求
【指标说明】 考察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国有和民营书店、邮政发行网点的覆盖,地方财政对实体书店的扶持,书报亭设施、内容、服务和管理,以及24小时实体书店的开设和运营状况。
【评估方法】 市中心城区书城不少于1个;城区常住人口每5万人口实体门店不少于1个;实施书报亭标准化建设,覆盖城乡、方便公众、满足需求;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发行网点不少于1个;市财政对实体书店有专项资金扶持。符合一项要求得0.4分。开设24小时实体书店,加1分。
【评估依据】 2011年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通知》,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实体书店扶持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指标名称】 2.1.1重大阅读活动与贡献
【指标说明】 考察市、县(市、区)自行组织重点阅读活动,参与或承办江苏省全民阅读日、江苏读书节、江苏书展等全省性重大活动,参与或承办江苏农民读书节、江苏职工读书月、中华经典诵读、“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等全省部门性重要活动,完成全民阅读试点任务,在上述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情况。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政府每年举办读书节(读书月、书展)等全民阅读活动不少于1次;参与全省性重大活动、全省部门性重要活动;承办省里活动或承担省里试点任务并做出积极贡献。符合一项要求得1分。承办江苏书展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加5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办法》,《书香江苏建设重点任务分解》。
【指标名称】 2.1.2品牌阅读活动
【指标说明】 考察市及所属县(市、区)持续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全民阅读示范活动品牌情况。
【评估方法】 按照导向性、广泛性、创新性、有效性和工程化、项目化、常态化要求,市及所属县(市、区)拥有示范活动品牌,在当地群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市、县媒体持续关注并宣传推广的;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省级媒体持续关注并宣传推广的;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中央媒体持续关注并宣传推广。以上三类品牌活动各自独立计分、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为最终得分。符合第一项得1分;符合第二项得2分;符合第三项得3分,不完全符合相应条件的酌情减分。
【评估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2.1阅读文化传承与交流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当地优秀阅读文化保护、传承和宣传交流情况。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制定实施优秀阅读文化传承计划和措施,命名一批优秀阅读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开展优秀阅读文化的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活动。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2.2.2全民阅读宣传引导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开展全民阅读集中宣传报道,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节目,以及社会环境宣传情况。
【评估方法】 当地成立全民阅读媒体联盟,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主要媒体、网站、“三微一端”开设全民阅读专栏专题节目、定期刊播全民阅读公益广告;全民阅读社会环境宣传氛围浓厚、富有特色、影响广泛。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2.3全民阅读环境净化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当地全民阅读环境净化情况。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均制定实施“扫黄打非”行动计划和措施,出版物市场没有各类非法违禁出版物,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处置及时有力;当地群众对阅读环境净化的满意度较高。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1书香乡镇(街道)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乡镇(街道)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乡镇(街道)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市级以上书香乡镇 (街道) 建设示范点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2书香乡村(社区)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乡村(社区)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乡村(社区)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市级以上书香乡村(社区)建设示范点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3书香家庭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家庭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具体方案;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市级以上书香家庭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4书香校园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校园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学校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知晓率、参与率、对当选市级以上书香校园建设示范点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5书香机关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机关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机关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当地干部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市级以上书香机关建设示范点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6书香企业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企业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企业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企业职工和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对当选市级以上书香企业建设示范点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省总工会等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职工阅读活动,建设“书香企业”的意见》
【指标名称】 2.4.1学龄前儿童阅读促进工作
【指标说明】 考察促进学龄前儿童阅读推广的有效措施,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妇联等部门均制定实施学龄前儿童阅读和亲子阅读推广计划措施;幼教机构制定实施学龄前儿童阅读推广工作方案;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2.4.2农村“三留守”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阅读关爱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阅读关爱的有效措施,服务对象和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制定实施农村“三留守”人员阅读关爱行动计划和措施或制定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阅读关爱行动计划和措施。符合其中一项得1分。服务对象和当地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较高,符合这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4.3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群众阅读关爱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群众阅读关爱采取的有效措施,服务对象和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残疾人阅读关爱行动计划和措施;制定实施生活困难群众阅读关爱行动计划和措施;服务对象和当地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指标名称】 2.4.4服刑、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阅读援助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制定实施服刑、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阅读援助采取的有效措施,援助对象和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均制定实施服刑、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阅读援助计划和措施;制定实施司法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社会力量对服刑、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阅读援助的工作方案;援助对象和当地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3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3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0.4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1.1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全民阅读工作
【指标说明】 考察市委市政府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加快推进书香城市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市委市政府将全民阅读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程和年度工作要点;主要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每年发表讲话、作出批示,带头参加全民阅读活动。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1.2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作用发挥
【指标说明】 考察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阅读办履职尽责情况。
【评估方法】 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把握全民阅读的正确方向,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重要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阅读办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有力有序。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1.3法规政策实施与制度创新
【指标说明】 考察县级以上政府和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及制度创新情况。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政府和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和奖励措施,把“三纳入、三作为”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全民阅读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创新成果。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全民阅读制度创新课题研究与实践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推广的加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2.1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指标说明】 考察全民阅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以及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全民阅读情况。
【评估方法】 将全民阅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积极统筹其他相关资金支持全民阅读工作。符合二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2.2政府购买公共阅读服务、落实村(社区)公益文化岗位政策
【指标说明】 考察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落实村(社区)宣传文化公益岗位政策情况。
【评估方法】 将全民阅读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指导目录并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公共阅读服务项目数量和经费支出逐年增长;政府落实购买村(社区)公益文化岗位政策,对农家 (社区) 书屋管理员实行财政定补覆盖率达到60%以上。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1分。政府购买村(社区)宣传文化公益岗位实现全覆盖的加2分。
【评估依据】 国办《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3.2.3设立全民阅读公益基金
【指标说明】 考察政府鼓励支持设立全民阅读公益基金情况。
【评估方法】 省辖市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鼓励设立全民阅读公益基金(会),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加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指标名称】 3.3.1加强专兼职阅读推广队伍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全民阅读领读者等专兼职阅读推广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进展情况。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均制定实施全民阅读领读者、农家(社区)书屋管理员等专兼职阅读推广队伍培训计划;建立全民阅读专家指导队伍;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全民阅读领读者作用。符合三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1.5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社区教育工作者开展阅读指导活动的意见》。
【指标名称】 3.3.2全民阅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全民阅读志愿者队伍和全民阅读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省辖市成立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总队,实施全民阅读志愿者注册登记与管理制度;市及所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基层书屋等普遍建立全民阅读志愿服务站点;市及所属县(市、区)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在协助管理农家书屋、依托农家书屋开展各类读书活动中的作用。符合三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1.5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关工委等部门 《关于推动农家书屋和校外辅导站协同共建的通知》。
【指标名称】 3.4.1全民阅读促进会和社会基层阅读组织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全民阅读促进会、社会基层阅读组织建设运行状况。
【评估方法】 省辖市成立全民阅读促进会,引导专业阅读研究推广机构、社会阅读社团、民间读书会、读者俱乐部、虚拟阅读社区等共同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市及所属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支持引导社会基层阅读组织健康发展的计划和管理措施,定期开展社会基层阅读组织骨干培训、评选表彰和经验交流活动;市民政部门运用创投基金扶持社会基层阅读组织发展。符合三项要求的得3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县级以上全部成立全民阅读促进会的加2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4.2社会力量参与阅读服务场所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阅读服务场所并支持阅读推广活动情况。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市、区)均制定实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阅读服务场所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全民阅读设施,向公共阅读服务场所捐赠图书等阅读资料和相关设备。符合两项的得2分,符合一项得1分。
【评估依据】 国办《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4.1.1综合阅读率
【指标说明】 考察省辖市推进成年居民综合阅读率提升的实际进展情况。
【评估方法】 根据第三方调查,2013-2015年稳定增长,2015年综合阅读率≥90%得5分,≥88%得4分,≥86.8%得3分,≥85%得2分,≥80%得1分。
【评估依据】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关于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务实推进“八项工程”的意见》,2013-2015 《江苏居民阅读状况调查蓝皮书》。
【指标名称】 4.1.2阅读指数
【指标说明】 考察省辖市推进阅读指数提升的实际进展情况。
【评估方法】 根据第三方调查,2013-2015年稳定增长,2015年阅读指数≥76得5分,≥75得4分,≥73.19得3分,≥72得2分,≥70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2013-2015 《江苏居民阅读状况调查蓝皮书》。
【指标名称】 4.1.3人均阅读消费支出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人均阅读消费支出实际情况。
【评估方法】 人均阅读消费支出指人均图书、报刊、电子书消费合计金额。根据第三方调查, 2013-2015年稳定增长,2015年当地人均阅读消费支出≥265元加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2013-2015 《江苏居民阅读状况调查蓝皮书》。
【指标名称】 4.2.1市级先进典型培育及经验推广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选树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形成长效机制情况。
【评估方法】 市及所属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全民阅读典型培育计划和措施,每年表彰一批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一批全民阅读先进经验,形成全民阅读先进典型培育、宣传推广的长效机制;当地群众对选树先进典型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市级先进典型的认可度较高。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4.2.2省级以上先进典型及经验推广
【指标说明】 考察3年内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获省级或全国表彰奖励、宣传推广情况。
【评估方法】 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获得省级表彰,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在全省宣传、推广;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获得全国表彰,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在全国宣传、推广;全民阅读重大先进典型在全国集中宣传推广,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1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加2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4.3.1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知晓率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对书香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和公众知晓情况。
【评估方法】 通过第三方调查,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排名,全省排名第一、二名得2分,第三、四名得1.5分,第五、六名得1分,第七、八名得0.5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4.3.2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参与率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书香城市建设的社会发动成效和公众参与情况。
【评估方法】 通过第三方调查,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参与率排名,全省排名第一、二名得2分,第三、四名得1.5分,第五、六名得1分,第七、八名得0.5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4.3.3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满意率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书香城市建设成效,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率。
【评估方法】 通过第三方调查,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满意率排名,全省排名第一、二名得2分,第三、四名得1.5分,第五、六名得1分,第七、八名得0.5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书香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县、市、区)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江苏省书香城市 (县、市、区) 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框架说明
《书香城市(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分为全民阅读设施与服务、全民阅读活动、全民阅读保障及全民阅读成效4个部分,共设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40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包括基本分指标39个,加分指标1个,既有基本分又有加分指标8个。总分12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加分20分。
1.全民阅读设施与服务。从公共图书馆、基层阅读设施、出版发行3个方面评估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状况和服务水平。
2.全民阅读活动。从重点阅读活动、阅读文化培育、书香系列建设、特殊群体阅读关爱4个方面评估全民阅读活动质量和水平。
3.全民阅读保障。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人才队伍、社会参与4个方面评估全民阅读组织发动和保障水平。
4.全民阅读成效。从居民阅读状况调查结果、全民阅读先进典型、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参与和评价3个方面评估全民阅读成效。
三、项目描述与说明
【指标名称】 专业或描述性名称
【指标说明】 指标定义、评估目的
【评估方法】 定量与定性评估结合。定量评估的,设定分值。定性评估的,一般采用查阅资料、随机考察、问卷调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的方法。此外,还将探索运用大数据统计分析方法。
【评估依据】 确定指标的主要文献
【指标名称】 1.1.1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公共图书馆建设情况,以及有独立建制的少儿图书馆、馆内少儿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建设情况,图书流动车配备及使用情况;考察县 (市、区) 公共图书馆人均纸质图书资源购置及新增图书资源、可用数字阅读资源、地方特色阅读资源建设情况;考察县 (市、区) 图书馆建立健全导读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情况;考察城区设置24小时自助图书馆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域常住人口超过150万的设立大型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20-150万之间的设立中型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20万以内的设立小型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县 (市、区) 公共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图书馆标准;县 (市、区) 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不低于1.2册、人均新增藏书不少于0.06册;可用数字资源达到6TB以上;配备流动服务车一台,苏南地区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设置专门阅读推广部门、导读岗位、导读馆员,导读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符合上述要求的,得5分,少一项扣1分。有独立建制少儿图书馆;设置24小时自助图书馆 (图书馆自助驿站、自助借还机);为当地读者免费提供无场所限制的数字阅读服务。符合三项要求的加3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加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加1分。
【评估依据】 文化部、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地市级) 》,文化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1.2.1乡镇 (街道) 与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图书馆实行总分馆制,分馆在乡镇 (街道) 的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乡镇 (街道) 图书馆图书藏量不少于1万册,报刊不少于2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200册。县级图书馆向已建乡镇 (街道) 图书分馆每季度流转更新不少于600册/每个分馆。分馆设置率=已建乡镇 (街道) 分馆数量÷乡镇 (街道) 数量×100%,≥80%得3分,≥60%得2分,≥50%得1分,≥30%得0.5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1.2.2农家 (社区) 书屋与县级图书馆通借通还、资源共享
【指标说明】 考察农家 (社区) 书屋与县 (市、区) 图书馆通借通还、资源共享的覆盖率。
【评估方法】 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自有藏书量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80册。县 (市、区) 图书馆向实现通借通还的村 (社区) 书屋流转更新的图书每季度不少于100册/每个书屋。通借通还、资源共享的覆盖率=农家 (社区) 书屋已与县 (市、区) 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的数量÷县 (市、区) 域农家 (社区) 书屋总量×100%,≥60%得4分,≥50%得3分,≥40%得2分, ≥30%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委、省政府 《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指标名称】 1.2.3学校图书馆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中小学图书馆设施、资源、服务和管理状况,学校图书管理员、阅读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水平。
【评估方法】 中小学图书馆达到省定标准;学校图书馆服务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学校图书管理员、阅读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较高。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得3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三星级)》。
【指标名称】 1.2.4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阅读设施与服务状况
【指标说明】 考察机关、事业单位、列统企业职工书屋设置率、设施条件、藏书资源、日常管理和服务水平,书屋管理员队伍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企业设立职工书屋或图书分馆数量、获省级以上职工书屋示范点数量居于全省前列,已建职工书屋建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日常管理;机关普遍设立图书馆、阅览室或图书报刊架等,提供多种阅读载体,开展经常性阅读活动;事业单位 (学校以外) 普遍设立图书馆、阅览室或图书报刊架等,提供多种阅读载体,开展经常性阅读活动。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全省排名一到三名1分,四到六名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全省排名一到三名1分,四到六名0.5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江苏省总工会等 《关于深入开展职工阅读活动,建设“书香企业”的意见》。
【指标名称】 1.2.5公共阅报栏 (屏) 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各地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情况。
【评估方法】 城区常住人口每1.5万人不少于1个,每个村 (社区) 不少于1个;城乡阅报栏 (屏) 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有专人管理、每天更换内容。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1.2.6阅读新空间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车站、机场、地铁、公园、宾馆、景区游客中心、商场、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阅读设施建设、日常运行,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置公共阅读服务场所,以及公益性书吧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在车站、机场、地铁、公园、宾馆、景区游客中心、商场、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立条件优良的阅读设施,提供内容优质的阅读资源,供读者免费阅读,日常管理规范,运行情况良好;政府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扶持居民住宅小区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建设; 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书吧、“鸟巢书屋”建设。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加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加1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加0.5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1.3.1发行和推荐导读优秀读物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优秀出版物发行和导读荐读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出版发行单位组织展示展销优秀出版物;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和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向读者推荐的优秀读物进行宣传导读和推广普及,读者知晓率、阅读率较高。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阅读知晓率、阅读率情况视情计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1.3.2发行体系健全,实体书店健康发展,书报亭满足需求
【指标说明】 考察县(市、区)、乡镇(街道)国有和民营书店、邮政发行网点的覆盖,地方财政对实体书店的扶持,书报亭设施、内容、服务和管理和运营状况。
【评估方法】 县(市、区)中心城区大型书店不少于1个;城区常住人口每5万人口实体门店不少于1个;实施书报亭标准化建设,覆盖城乡、方便公众、满足需求;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发行网点不少于1个;县(市、区)财政对实体书店有专项资金扶持。符合五项要求的得4分,符合四项要求的得3分,符合三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1分,符合一项要求的0.5分。
【评估依据】 2011年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通知》,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实体书店扶持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指标名称】 2.1.1重大阅读活动与贡献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自行组织重点阅读活动,参与或承办江苏省全民阅读日、江苏读书节、江苏书展等全省性重大活动,参与或承办江苏农民读书节、江苏职工读书月、中华经典诵读、“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等全省部门性重要活动,完成全民阅读试点任务,在上述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政府每年举办读书节 (读书月、书展) 等全民阅读活动不少于1次;参与全省性重大活动、全省部门性重要活动;承办省里活动或承担省里试点任务并做出积极贡献。符合一项要求得1分。承办江苏书展分会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加3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办法》, 《书香江苏建设重点任务分解》。
【指标名称】 2.1.2品牌阅读活动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持续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全民阅读示范活动品牌情况
【评估方法】 按照导向性、广泛性、创新性、有效性和工程化、项目化、常态化要求,县 (市、区) 拥有示范活动品牌,在当地群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县级媒体持续关注并宣传推广的;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市级媒体持续关注并宣传推广的;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省级媒体持续关注并宣传推广。符合第一项得1分,符合第二项得2分,符合第三项得3分,不完全符合相应条件的酌情减分。以上三项各自独立计分、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为最终得分。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被国家或中央媒体宣传推广的加2分。
【评估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2.1阅读文化传承与交流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当地优秀阅读文化保护、传承和宣传交流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制定实施优秀阅读文化传承计划和措施,命名一批优秀阅读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开展优秀阅读文化的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活动。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2.2.2全民阅读宣传引导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开展全民阅读集中宣传报道,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节目,以及社会环境宣传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发动报、网、台及手机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主要媒体、网站、“三微一端”开设全民阅读专栏专题节目、定期刊播全民阅读公益广告;全民阅读社会环境宣传氛围浓厚、富有特色、影响广泛。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2.3全民阅读环境净化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县 (市、区) 全民阅读环境净化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扫黄打非”行动计划和措施,出版物市场没有各类非法违禁出版物,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处置及时有力;当地群众对阅读环境净化的满意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1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1书香乡镇 (街道) 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乡镇 (街道) 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乡镇 (街道) 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书香乡镇 (街道) 建设示范点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省两办《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2书香乡村 (社区) 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乡村 (社区) 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乡村 (社区) 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书香乡村 (社区) 建设示范点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3书香家庭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家庭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具体方案;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县级以上书香家庭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4书香校园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校园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相关部门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学校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知晓率、参与率、对当选县级以上书香校园建设示范点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5书香机关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机关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相关部门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机关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当地干部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市级以上书香机关建设示范点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3.6书香企业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书香企业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相关部门均制定实施相应建设计划和措施;参评企业均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企业职工和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对当选书香企业建设示范点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省总工会等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职工阅读活动,建设“书香企业”的意见》
【指标名称】 2.4.1学龄前儿童阅读促进工作
【指标说明】 考察促进学龄前儿童阅读推广的有效措施,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妇联等部门均制定实施学龄前儿童阅读和亲子阅读推广计划措施;幼教机构制定实施学龄前儿童阅读推广工作方案;当地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工作成效显著,先进经验在省级以上宣传推广的加2分。
【评估依据】 教育部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2.4.2农村“三留守”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阅读关爱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阅读关爱的有效措施,服务对象和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民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制定实施农村“三留守”人员阅读关爱行动计划和措施或制定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阅读关爱行动计划和措施。符合其中一项得1分。服务对象和当地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较高,符合这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2.4.3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群众阅读关爱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群众阅读关爱采取的有效措施,服务对象和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残疾人阅读关爱行动计划和措施;制定实施生活困难群众阅读关爱行动计划和措施;服务对象和当地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5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指标名称】 2.4.4服刑、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阅读援助
【指标说明】 考察推进制定实施服刑、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阅读援助采取的有效措施,援助对象和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服刑、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阅读援助计划和措施;制定实施司法机关、乡镇 (街道)、村 (社区) 以及社会力量对服刑、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阅读援助的工作方案;援助对象和当地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较高。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0.3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0.3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得0.4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1.1县 (市、区) 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全民阅读工作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党委政府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加快推进书香城市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党委政府将全民阅读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程和年度工作要点;主要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每年发表讲话、作出批示,带头参加全民阅读活动。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1.2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作用发挥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阅读办履职尽责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牢牢把握全民阅读的正确方向,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重要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阅读办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有力有序。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1.3法规政策实施与制度创新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政府和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 《决定》、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及制度创新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政府和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和奖励措施,把“三纳入、三作为”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全民阅读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创新成果。符合两项要求的得3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5分。全民阅读制度创新课题研究与实践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推广加2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2.1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全民阅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以及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全民阅读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将全民阅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积极统筹其他相关资金支持全民阅读工作。符合二项要求的得3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5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2.2政府购买公共阅读服务、落实村 (社区) 宣传文化公益岗位政策
【指标说明】 考察落实县 (市、区)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落实村 (社区) 公益文化岗位政策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将全民阅读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指导目录并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公共阅读服务项目数量和经费支出逐年增长;政府落实购买村 (社区) 公益文化岗位政策,对农家 (社区) 书屋管理员实行财政定补覆盖率达到60%以上。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1分。政府购买村 (社区) 公益文化岗位实现全覆盖的加2分。
【评估依据】 国办 《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 《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3.3.1加强专兼职阅读推广队伍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推进全民阅读领读者等专兼职阅读推广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进展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全民阅读领读者、农家 (社区) 书屋管理员等专兼职阅读推广队伍培训计划;建立全民阅读专家指导队伍;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全民阅读领读者作用。符合三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1.5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组织社区教育工作者开展阅读指导活动的意见》。
【指标名称】 3.3.2全民阅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全民阅读志愿者队伍和全民阅读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成立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总队,实施全民阅读志愿者注册登记与管理制度;在公共图书馆、基层书屋等普遍建立全民阅读志愿服务站点;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在协助管理农家书屋、依托农家书屋开展各类读书活动中的作用。符合三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1.5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关工委等部门 《关于推动农家书屋和校外辅导站协同共建的通知》。
【指标名称】 3.4.1全民阅读促进会和社会基层阅读组织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全民阅读促进会、社会基层阅读组织建设运行状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成立全民阅读促进会,引导专业阅读研究推广机构、社会阅读社团、民间读书会、读者俱乐部、虚拟阅读社区等共同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制定实施支持引导社会基层阅读组织健康发展的计划和管理措施,定期开展社会基层阅读组织骨干培训、评选表彰和经验交流活动;县 (市、区) 民政部门运用创投基金扶持社会基层阅读组织发展。符合三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两项要求的得1.5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城乡基层普遍建立社会阅读组织并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加2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3.4.2社会力量参与阅读服务场所建设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阅读服务场所并支持阅读推广活动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制定实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阅读服务场所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全民阅读设施,向公共阅读服务场所捐赠图书等阅读资料和相关设备。符合两项的得2分,符合一项得1分。
【评估依据】 国办 《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指标名称】 4.1.1综合阅读率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推进成年居民综合阅读率提升的实际进展情况。
【评估方法】 根据第三方调查, 2013-2015年稳定增长,2015年综合阅读率≥90%得5分,≥88%得4分,≥86.8%得3分,≥85%得2分,≥80%得1分。
【评估依据】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 《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 (试行) 》, 《关于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务实推进“八项工程”的意见》,2013-2015 《江苏居民阅读状况调查蓝皮书》。
【指标名称】 4.1.2阅读指数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推进阅读指数提升的实际进展情况
【评估方法】 根据第三方调查, 2013-2015年稳定增长,2015年阅读指数≥76得5分,≥75得4分,≥73.19得3分,≥72得2分,≥70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2013-2015 《江苏居民阅读状况调查蓝皮书》。
【指标名称】 4.2.1县级先进典型培育及经验推广
【指标说明】 考察县 (市、区) 选树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形成长效机制情况。
【评估方法】 县 (市、区) 均制定实施全民阅读典型培育计划和措施,每年表彰一批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一批全民阅读先进经验,形成全民阅读先进典型培育、宣传推广的长效机制;当地群众对选树先进典型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对当选先进典型的认可度较高。符合两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一项要求的得1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4.2.2市级以上先进典型及经验推广
【指标说明】 考察3年内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获省级或全国表彰奖励、宣传推广情况。
【评估方法】 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获得市级表彰,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在全市宣传、推广;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获得全省表彰,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被全省宣传、推广;全民阅读重大先进典型在全省集中宣传推广,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得1分,符合第二项要求的得2分,符合第三项要求的加2分。
【评估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4.3.1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知晓率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对书香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和公众知晓情况。
【评估方法】 通过第三方调查,知晓率排名全省1-3名得2分,4-6名得1.5分,第7-8名得1分,第9-10名得0.5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4.3.2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参与率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书香城市建设的社会发动成效和公众参与情况。
【评估方法】 通过第三方调查,参与率排名全省1-3名得2分,4-6名得1.5分,第7-8名得1分,第9-10名得0.5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指标名称】 4.3.3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的满意率
【指标说明】 考察当地书香城市建设成效,公众对书香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率。
【评估方法】 通过第三方调查,满意率排名全省1-3名得2分,4-6名得1.5分,第7-8名得1分,第9-10名得0.5分.
【评估依据】 省两办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书香乡镇(街道)建设指标体系
(试行)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2015年江苏省书香乡镇 (街道) 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框架说明
1. 本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30个,其中:定量指标22个,定性指标8个。总分100分。
2. 评估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方式。
3. 定量指标列出的是目标的最低值,如果实际值等于或高于该值,则该指标得满分;如果实际值低于该值,则酌情减分。
4. 书香乡镇 (街道) 的参评基准分为:苏南地区≥85分,苏中地区≥80分,苏北地区≥75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和计划名额确定。
三、评估依据
1.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3.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4. 江苏省文化厅 《关于印发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县级) 验收细则〉 的通知》
5. 省委宣传部等部门 《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
四、组织实施
具体测评工作由市全民阅读办组织实施,省全民阅读办组织力量抽查,按照计划名额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评定。
书香乡村(社区)建设指标体系
(试行)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2015年江苏省书香乡村 (社区) 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框架说明
1. 本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24个,其中:定量指标10个,定性指标14个。总分100分。
2. 评估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方式。
3. 定量指标列出的是目标的最低值,如果实际值等于或高于该值,则该指标得满分;如果实际值低于该值,则酌情减分。
4. 书香乡村 (社区) 的基准分为:苏南地区≥85分,苏中地区≥80分,苏北地区≥75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和计划名额确定。
三、评估依据
1.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3.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4. 江苏省文化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县级) 验收细则〉的通知》
5. 省委宣传部等部门 《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
四、组织实施
具体测评工作由市全民阅读办组织实施,省全民阅读办组织力量抽查,按照计划名额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评定。
书香家庭建设指标体系
(试行)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2015年江苏省书香家庭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说明
1. 本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14个。总分100分。
2. 评估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方式。
三、评估依据
1.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
2. 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3.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4. 省妇联等部门 《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书香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四、组织实施
具体测评工作由省妇联牵头实施,会同省全民阅读办组织力量抽查,按照计划名额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评定。
书香校园建设指标体系
(试行)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2015年江苏省书香校园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框架说明
1. 本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32个 (同类指标合并统计)。其中,定量指标11个,定性指标21个。总分100分。
2. 评估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方式。
3. 定量指标列出的是目标的最低值,如果实际值等于或高于该值,则该指标得满分;如果实际值低于该值,则酌情减分。
4. 省级“书香校园”的评价标准为:高校、苏南地区中小学≧90分,苏中地区中小学≧85分,苏北地区中小学≧80分。
三、项目描述与说明
指标名称、指标说明、评估方法、评估依据等由省教育厅、省全民阅读办研究明确。
四、组织实施
具体测评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实施,会同省全民阅读办组织力量抽查,按照计划名额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评定。
书香机关建设指标体系
(试行)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2015年江苏省书香机关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说明
1. 本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30个。其中,定量指标7个,定性指标23个。总分100分。
2. 评估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现场察看、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3. 定量指标列出的是目标的最低值,如果实际值等于或高于该值,则该指标得满分;如果实际值低于该值,则酌情减分。
4. 省级“书香机关”的评价基准为:≧85分。
三、评估依据
1.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2. 2012年,江苏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 《江苏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试行) 》
3. 2013年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加快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4. 2014年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四、组织实施
具体测评工作由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牵头实施,会同省全民阅读办等部门组织力量抽查,按照计划名额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评定。
书香企业建设指标体系
(试行)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2015年江苏省书香企业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框架说明
1. 本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48个。三级指标包括基本分指标43个,加分指标5个。总分11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加分10分。
2. 评估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方式。
3. 定量指标列出的是目标的最低值,如果实际值等于或高于该值,则该指标得满分;如果实际值低于该值,则酌情减分。
三、评估依据
1.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
2. 2014年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3. 2013年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加快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4. 省总工会等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职工阅读活动,建设“书香企业”的意见》、 《关于开展江苏省“书香企业”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组织实施
具体测评工作由省总工会牵头实施,会同省全民阅读办等部门组织力量抽查,按照计划名额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评定。
书香军营建设指标体系
(试行)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一、2015年江苏省书香军营建设评估表
二、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说明
1. 书香军营评选范围为建制旅团和独立驻防的建制连队。
2. 本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31个,其中:定量指标10个,定性指标21个。总分100分。
3. 评估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方式。
4. “书香警营”建设评估参照此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进行。
三、评估依据
1.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关于开展书香军营活动的通知》
2.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3.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
四、组织实施
具体测评工作江苏省军区政治部牵头实施,会同省全民阅读办等部门组织力量抽查,按照计划名额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评定。



























